化妆品皮炎39例临床分析

2008-04-27 00:00:00 来源:

  目前市场上化妆品种类繁多,患化妆品皮炎的人也较多,化妆品皮炎是一种特殊类型接触性皮炎,由接触化妆品或染发剂所致,2002年8月―2004年8月我院门诊治疗39例,现将结果报告如下。
  1 临床资料
  1・1 一般资料 本组39例均为我科门诊患者,男3例,女36例;年龄16~52岁,平均25.5岁;病程2 d~6个月,平均5 d。致敏化妆品包括洗面奶、祛斑面膜、祛斑霜、唇膏、染发液、洗发液等。其中急性皮炎型31例(79.5%),潜伏期为1~7d,表现为接触部位界限清楚的水肿性红斑、丘疹、水疱及渗出;色素沉着型3例(7.7%),潜伏期2~4个月,发病缓慢其中面颊部2例,额部1例;痤疮样型3(7.7%),潜伏期7~27 d,均为油性皮肤,以丘疹痤疮损害为主;唇炎型2例(5.1%),潜伏期1~2d,口唇干燥灼热,少许脱屑,重者肿胀、渗出。
  1・2 治疗 嘱患者立即停用化妆品,避免一切不良刺激。常规口服西替利嗪10 mg 1次/d,维生素C 0.2 g 3次/d。皮疹现有红斑丘疹者,毛巾冷敷4次/d, 15 min/次;急性期面部肿胀、渗出或水疱者加用小剂量激素(泼尼松10 mg 3次/d)3~5 d;病情严重者,静脉滴注10%葡萄糖酸钙20 ml,地塞米松10 mg,连用3 d,同时面部用3%硼酸溶液开放性冷湿敷。7 d为1疗程。
  1・3 结果 痊愈(皮疹完全消退,痒感消失)33例,占84.6%,显效(皮疹消退60%以上,痒感有所减轻)3例,占7.7%,好转(皮疹消退30%以上,痒感有所减轻)3例,占7.7%,无效0例(皮疹未消退,痒感未减轻),有效率(痊愈加显效)92.3%。随访2月,除3例在1月后恢复外,其他均在1~2周内恢复。治疗中未发现明显副作用。
  2 讨论
  化妆品皮炎依据发病前有明确的新化妆品接触史,皮损主要发生在化妆品应用部位,病情变化与化妆品使用情况密切相关,皮肤斑贴试验结果阳性等容易确诊。化妆品引起皮炎的原因主要分为原发性刺激、变态反应和光敏反应三类。化妆品中的染料、香料、脱色剂、避光剂、制汗剂等对皮肤有不同程度的刺激作用。同时也作为抗原或半抗原引起皮肤变态反应,这种反应与个体差异有关。另外,部分化妆品的化学成分还具有光敏性,可使皮肤对紫外线的敏感性增强,使皮肤出现红斑,甚至色素沉着。因此,在选择化妆品时应注意品种、剂型、使用方法,尤其是对一些兼治粉刺、祛斑、脱毛等特殊化妆品应先进行小面积试用,可在耳后或前臂内侧皮肤少量涂用,观察48~72 h,无反应方可使用。由于人种皮肤的差异,对欧美进口的化妆品更要谨慎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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